热门看点:浙江出台30条自然资源新政助经济稳进提质
用地指标投放“能早则早”“应保尽保” 重点保障山区26县用地
记者1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围绕“8+4”经济政策体系,我省加速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配套政策,并于日前发布《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从要素保障、资源保护、土地利用、审批服务等方面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。《通知》包含30条新政,其中包括企业减负、耕地保护、用地保障等大众关心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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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月底前按2022年存量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60%预安排,6月底前全额下达2023年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全年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。”《通知》中明确提到的时间节点和指标数据,体现了浙江加速项目落地的决心。
“通过用地指标投放‘能早则早’‘应保尽保’,加大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。”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施爱强告诉记者,一方面,指标尽量靠前下达,支持各地加快推进重大急需项目落地;另一方面,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。
今年,为支持“415X”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产业项目建设,我省将按照“集中资源办大事”原则,在原来安排的1.5万亩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的基础上,再增加5000亩。此外,对特别重大、引领类和示范类制造业这三类项目,如地方用地指标确有不足急需用地的,还可申请提前预支使用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。
加速项目落地,更要实实在在地为企业用地降门槛、减负担。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宋迎新介绍,《通知》的一项重磅举措,全面取消了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。两个制度取消之后,企业无需再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按2倍收缴耕地开垦费等政策,在用地审批中不再审查标准农田占补方案,也无需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占用补划、按当地最高标准3倍收缴耕地开垦费政策。
“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,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前提下,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将拥有一个全新的平衡点,简化了企业用地审批流程,减轻了企业用地经济负担,有助于加速项目落地。”宋迎新表示。
为助力房地产市场复苏,《通知》针对新供应土地提出了若干优惠举措。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副处长方恺告诉记者,为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,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,可适当降低竞买保证金比例,缓解竞买者资金压力,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。
《通知》从3个方面明确倾斜支持山区26县用地。首先,我省将大力保障山区县急需开工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。山区26县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,预安排用地指标量不足的,可申请增加预安排用地指标。
在重大产业项目申报标准上,我省将对山区26县实行单列评价,降低项目准入门槛。施爱强介绍,今年将优先支持山区26县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争取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,以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范围。
我省将加大力度支持山区26县民生工程。今年起将实施山区26县民生工程扶持三年行动,支持每县每年申报1至2个民生工程项目,按照省地双方各50%落实用地计划指标,年度共安排2000亩左右,其中每县每年最高限额100亩。
宋迎新介绍,今年还将对山区26县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补助予以更大力度支持。山区26县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收缴补助标准按照省统筹标准的1.5倍系数执行,耕地数量指标15万元/亩,水田指标15万元/亩,粮食产能指标每亩每百公斤3万元。
《通知》对盘活土地资源要素提出了不少创新。作为国家级试点,今年我省将重点加快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首批33个试点项目,全年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。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副处长严桥来介绍,未来5年,我省将完成500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,其中包括100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。
《通知》提出开展山坡农用地(非林地)与平原林地置换工作。“通过林耕置换,可实现耕地林地数量双平衡、质量双提升,集中连片双增加。”宋迎新表示。此外,今年还将推进跨市补充耕地指标异地调剂,山海协作结对县(市、区)允许“点对点”调剂。
《通知》明确将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制度,加强预期引导。其中,将单列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,支持盘活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。